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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活着
王已忘 著
《男人活着》男女主角杨铮杨忠华,是小说写手王已忘所写。精彩内容:不过,星期一的晚上,他还是约了两个读书时的死党出去吃夜宵了。听到他“衣锦还乡,死党钟玉龙与冯振清,好像打了鸡血一样,瞬间亢奋了起来,一口便答应了下来,晚上夜宵店里见。当他们看到杨铮的打扮之时,简直就是两眼发光,羡慕的神色,瞬间爬满了他们的脸庞。不知道从何时开始,杨铮特别享受这种被人用羡慕的眼光看着。他有种走在一堆闪光灯下面的那种满足感。可是,他自己并没有察觉到这和以前的他,有什么特别的变化。他们两个都还是消费者,是学生,作为最先走出社会的杨铮,自然不会让他们感到失望了,夜宵往好的点,啤酒饮料放开肚子喝。如果这个小镇和深圳那个大城市通讯那么方便的话,估计,这天晚上的夜宵,就不单是他们三个人在吃了。夜宵档的老板,也察觉到了这个金色头发的年轻人,是个平时难得出现的一个“大款,什么好吃不好吃的,都给他们来了一份。十点钟开始吃的夜宵,愣是让他们三个人吃到了凌晨三点多。最后,一路踉跄着脚步走了回家。母亲卢卫红给他打开大门的时候,他已经坐在门墩上呼呼大睡了。慈祥的母亲,冒着困意,将他扶进房间,给他脱了鞋,盖上一条薄毯子后,看了好几眼,这才回去房间继续安睡。杨铮是出去喝酒的隔天早上,而且是一早上,七点多钟,来到奚小凡家门口。昨天的傍晚,他已经用二叔的电话给奚小凡打过一次电话了,约了她今天出来。他还特意在前一天傍晚去二叔家借了那部有点残旧的嘉陵摩托车,今天一早,草草吃了一个早点之后,便骑上摩托车出门去了。其实早在他读初二的时候,就已经偷偷学会了骑摩托车了,如果不是有一次二叔走不开,急需去镇上买点东西,让他去买的话,他家人还不知道他学会了骑摩托车了呢!所以,他今天早上骑摩托车出门,母亲卢卫红看到了,除了叮嘱他要注意安全之外,也没有什么好奇的。等了一会,奚小凡便出现在他的眼前了。远远望去,她穿着一条有点发白的牛仔裤,上身是一件粉紫色的T恤,长发束成一个马尾,显得干净利落,清丽脱俗。他看着奚小凡朝自己走来,脸上的笑容渐盛。当奚小凡来到他跟前的时候,有点慌乱地对他说道:“走,我们先走远一点。杨铮当然明白她在顾虑和害怕什么,马上发动摩托车。奚小凡一坐上去,摩托车便呼哧一声,绝尘而去。坐在后座的奚小凡,看着杨铮满头的金色头发,还有从他头发上面散发出来的真正发胶香味,她此时的心跳是非常厉害的。这个男孩子,在给自己第一封情书的时候,他确实是让自己心动了。少男少女对于朦胧的情感,本身就是没有太多清晰的感觉的。杨铮给她的,确实是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,尤其是看到他写给自己的那份情书,里面的内容,更是情真意切,缕缕情深。此刻,他就在自己眼前,离自己连咫尺之遥都算不上,完全就是触手可及。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她感觉半年不见的杨铮,似乎变了。
来源:cd 主角: 杨铮杨忠华 时间:2023-04-02 06:02:51
小说介绍
小说《男人活着》,现已完本,主角是杨铮杨忠华,由作者"王已忘"书写完成,文章简述:工作是上手了,但是生活方面,似乎并不是那么顺利翌日中午时分,在大家都去吃午饭的时候,杨铮趁着这个空档,回去宿舍,洗了个澡,然后将两天的衣服给洗了晾了忙完这一切之后,又快到上班的时间了,他在楼底下的小店里面买了一个几毛钱的面包,就着一瓶玻璃瓶的维他豆奶,狼吞虎咽地填了一下肚子,然后迅速跑回工厂去上班了心中的这份委屈,他很想找人倾诉一下,可是,这里除了林广之外,他谁也不认识了工厂里还是有些同事......
第29章
不过,星期一的晚上,他还是约了两个读书时的死党出去吃夜宵了。
听到他“衣锦还乡,死党钟玉龙与冯振清,好像打了鸡血一样,瞬间亢奋了起来,一口便答应了下来,晚上夜宵店里见。
当他们看到杨铮的打扮之时,简直就是两眼发光,羡慕的神色,瞬间爬满了他们的脸庞。
不知道从何时开始,杨铮特别享受这种被人用羡慕的眼光看着。
他有种走在一堆闪光灯下面的那种满足感。
可是,他自己并没有察觉到这和以前的他,有什么特别的变化。
他们两个都还是消费者,是学生,作为最先走出社会的杨铮,自然不会让他们感到失望了,夜宵往好的点,啤酒饮料放开肚子喝。
如果这个小镇和深圳那个大城市通讯那么方便的话,估计,这天晚上的夜宵,就不单是他们三个人在吃了。
夜宵档的老板,也察觉到了这个金色头发的年轻人,是个平时难得出现的一个“大款,什么好吃不好吃的,都给他们来了一份。
十点钟开始吃的夜宵,愣是让他们三个人吃到了凌晨三点多。
最后,一路踉跄着脚步走了回家。
母亲卢卫红给他打开大门的时候,他已经坐在门墩上呼呼大睡了。
慈祥的母亲,冒着困意,将他扶进房间,给他脱了鞋,盖上一条薄毯子后,看了好几眼,这才回去房间继续安睡。
杨铮是出去喝酒的隔天早上,而且是一早上,七点多钟,来到奚小凡家门口。
昨天的傍晚,他已经用二叔的电话给奚小凡打过一次电话了,约了她今天出来。
他还特意在前一天傍晚去二叔家借了那部有点残旧的嘉陵摩托车,今天一早,草草吃了一个早点之后,便骑上摩托车出门去了。
其实早在他读初二的时候,就已经偷偷学会了骑摩托车了,如果不是有一次二叔走不开,急需去镇上买点东西,让他去买的话,他家人还不知道他学会了骑摩托车了呢!
所以,他今天早上骑摩托车出门,母亲卢卫红看到了,除了叮嘱他要注意安全之外,也没有什么好奇的。
等了一会,奚小凡便出现在他的眼前了。
远远望去,她穿着一条有点发白的牛仔裤,上身是一件粉紫色的T恤,长发束成一个马尾,显得干净利落,清丽脱俗。
他看着奚小凡朝自己走来,脸上的笑容渐盛。
当奚小凡来到他跟前的时候,有点慌乱地对他说道:“走,我们先走远一点。
杨铮当然明白她在顾虑和害怕什么,马上发动摩托车。
奚小凡一坐上去,摩托车便呼哧一声,绝尘而去。
坐在后座的奚小凡,看着杨铮满头的金色头发,还有从他头发上面散发出来的真正发胶香味,她此时的心跳是非常厉害的。
这个男孩子,在给自己第一封情书的时候,他确实是让自己心动了。
少男少女对于朦胧的情感,本身就是没有太多清晰的感觉的。
杨铮给她的,确实是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,尤其是看到他写给自己的那份情书,里面的内容,更是情真意切,缕缕情深。
此刻,他就在自己眼前,离自己连咫尺之遥都算不上,完全就是触手可及。
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她感觉半年不见的杨铮,似乎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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