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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世:我老婆每天打工养我
黑火焰 著
来源:cd 主角: 庄天赐王振 时间:2024-11-28 21:19:06
小说介绍
热门小说《末世:我老婆每天打工养我》近期在网络上掀起一阵追捧热潮,很多网友沉浸在主人公庄天赐王振演绎的精彩剧情中,作者是享誉全网的大神“黑火焰”,喜欢古代言情文的网友闭眼入:通过今天早晨的谈论声了解了个七七八八,他最后断定肯定是庄天赐在背后做了些什么。走进食堂,周国栋一眼就看到了庄天赐。密集的食堂里,庄天赐的周围却空出了一个两米的无人地带,他安静的坐在那里喝白米粥,手里捧着一本看不到书名的装订书,从他认真的表情上看,这书应该很好看。周国栋打了饭后走过去,问道:“我在这坐...
第33章
从学校校门翻进去,庄天赐率先来到保安室。
里面没有丧尸,东西乱糟糟的,监控显示屏碎了,地上有黑色已经干透的血迹。
他随手扶起一把椅子,看向刚踏出保安室的霍明远和站在门口踯躅不前的谷悠悠,“坐这吧。”
“嗯。”霍明远点头,对谷悠悠的不配合表示疑惑,“怎么了,悠悠?快进来吧。”
明明系统说,谷悠悠会有90%的概率听从他的命令,霍明远以前从没命令失败过。
谷悠悠低垂着头,既想听从霍明远的命令,又不想违背自己的潜意识。
“这么内向可不行啊,今天必须要进行第一次治疗才好。”庄天赐生怕霍明远打退堂鼓。
“放心吧,悠悠就是有点害怕。”霍明远笑了笑,不知为何见到谷悠悠这副样子,他的内心也产生了一点奇怪的感觉。
有点不对劲,引庄天赐上钩这件事,实在太顺利了。
但是一想到SSR级的人类,错过这一个,或许就不会再遇到了。
以他和谷悠悠现在的情况,连基地的安全检查都过不去,所以他如今只能带着悠悠四处躲藏,等她恢复人类的模样后,才能进入基地。
如果吃了这个人类,他们现在就可以进入基地,那就相当于进粮仓了啊。
基地人那么多,随便吃一两个完全不会被发现。
霍明远才不会觉得吃人有什么不对呢,又不是他自己吃。
只有谷悠悠变强了,他在这个末世里才能更加的安全。
想着,他伸手抓住谷悠悠的手腕,强硬的把人拖了进来,“悠悠别害怕。”
‘咔哒’,他将门也锁了起来。
庄天赐一愣,这、这有点太上道了吧?
“我就是不希望别人过来看到我女朋友的状态。”霍明远推了推眼镜笑道。
庄天赐点头,将背包拿下放在桌上,拉开拉链,手在里面握住了唐刀的刀柄,“嗯,我理解。”
“太谢谢了。”霍明远站在靠近门的位置,脸上带着的温和笑容逐渐变得冰冷残忍起来,“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,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?”
“你说。”
“我女朋友有点挑食,能不能帮她填饱肚子。”霍明远一把将女朋友头上的帽子扯下,暴露在空气中的是一张灰白色的脸。
她的眼白很白,瞳孔漆黑,喉咙中溢出嘶吼,任谁看,这都是一个较为完整的丧尸。
“悠悠,吃了他!”
“吼——”女丧尸得了命令,脚下一蹬朝庄天赐扑了过来。
庄天赐将手从背包里抽出来,凛冽的白光一闪而过。
霍明远被刺了一下,第一反应是将眼睛闭上,没等他想明白这道白光是什么的时候,就听到一声重物砸到什么摔倒的声音。
心里一喜,霍明远睁开眼,嘴角扬起的喜悦定格在脸上。
本来预计的谷悠悠把人扑倒啃食的画面没有出现,反而那个发出声响的重物竟然是谷悠悠。
庄天赐站在原地,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唐刀。
谷悠悠从一堆杂物中爬了起来,两条小臂上多了深可见骨的伤痕。
霍明远失态般脱口而出,“怎么可能!”
谷悠悠的身体强度他是知道的,第一次吃人的时候,选择强化的就是身体硬度,他试过拿菜刀砍,基本上只能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。
“看来你的女朋友病的不轻。”庄天赐沉重道:“稍一刺激就发狂可能是狂躁症。”
“你踏马有病啊,老子又不是真的来看病的。”霍明远被庄天赐装模作样的认真气的半死,他现在算是知道了。
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他们,他们给他下套的时候,何尝不是中了对方的下怀。
谷悠悠没有痛觉,在爬起来后又再次冲了上去。
“你们可能都是狂躁症吧。”
庄天赐摇摇头,侧身躲开谷悠悠的扑咬,在对方向前扑去的时候,猛地抬起腿,膝盖狠狠击中对方的小腹。
谷悠悠弓起腰来,不受控制的吐出一滩带着腐臭味的粘液。
庄天赐嫌恶皱眉,向后退了几步,免得被粘液沾到身上。
霍明远打量着保安室,从一堆杂物中捡起一根棒球棍,垫了两下,双手紧握住冲向庄天赐。
谷悠悠迅速从地上爬起来,在霍明远打过来的时候,她也同时扑向了庄天赐。
庄天赐不慌不忙的抬手握住霍明远的棒球棍,看似没有用多大力气,实际上棒球棍再也没有向下挥动一下。
霍明远紧咬着牙,想把棒球棍抽出来,就在此时,伴随着令人头皮发麻的电流声,庄天赐手中的唐刀在瞬间包裹上了蓝白色的电弧。
谷悠悠敏锐的察觉到危险,动作灵活的停住,并且向后退了几步,喉咙里发出抑制的吼声。
霍明远握着棒球棍的手心里蔓延出寒气,寒冰迅速蔓延到了棒球棍上,又以极快的速度向庄天赐的手延伸过去。
庄天赐瞥了一眼,并未在意。
“啊——”霍明远一声惨叫,松开了棒球棍向后倒去,手心被雷电烧的血肉模糊。
不可能啊,这才末世第一个月,怎么可能会有人的异能有这么大的威力。
“吼。”谷悠悠飞快的来到他身边蹲下,虽然面无表情,但能感受到她对霍明远的关心。
“不玩了。”庄天赐觉得还是别浪费时间为好。
他抬起手,一道粗壮的雷电从手心直直蔓延到天花板,让已经停了好久的灯骤然亮了起来。
霍明远不甘心、同时又很震惊的看着庄天赐手中的雷电,心里凉了大半。
这次是他太托大了,被SSR级别冲昏了头脑,压根就没想到越好的机遇往往伴随着越高的风险。
“悠悠,我很抱歉。”霍明远紧紧抱了下自己的女朋友,后者乖乖的,不像还活着时那么活泼。
霍明远做了一个很艰难的决定,他命令道:“悠悠,拦住他!”
谷悠悠接收到命令,似乎是知道霍明远想做什么,吼了一声吼,挡在了庄天赐面前。
霍明远则趁着这个机会快速爬起,冲向了紧锁的保安室的大门。
他就不信,只要跑出去,到那些人当中,还怕庄天赐会对他动手吗?
反正系统还在,如果谷悠悠死了,说不定他可以重新换一个丧尸的培养对象,而且他有异能,只要安全到了基地,绝对会得到重用。
“天真。”庄天赐摇摇头,他没读过那本小说,自然不知道霍明远和谷悠悠之后的发展,不过作为一本小说的男女主角,肯定过的不会太差。
但是很可惜,这两个人注定逃不过今天了。
他托着雷电的手猛地一握,整间保安室在瞬间遍布了雷电,从外面看,压根看不到里面有人,只是一片刺目的白光不断闪动,带着让人心惊胆战的轰鸣声。
恭喜击杀《末世到来:我和丧尸女友实现生命大和谐》的男主:霍明远、女主:谷悠悠(奖励:记忆碎片×2)
记忆碎片每10个可合成一块记忆结晶,随机获取一段记忆
这是什么?
庄天赐看着漂浮在空中的两块记忆碎片,很漂亮,像是一块会发光的透明水晶,散发出的气息让庄天赐觉得熟悉。
这东西好像对他很重要。
但是庄天赐确定自己没有丢失什么记忆。
他所有的过去都是可以串联起来的。
啊,早知道这样的话,昨晚上就该把那个龙霸天三人也杀了的。
他捡起地上谷悠悠的绿色晶核,返回了露营地。
见他身后没有跟着那两人,周国栋心里咯噔一下,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。
想起之前林洪彬的惨状,他立刻跑过去问道:“庄天赐,那两个人呢?”
“杀了。”庄天赐直截了当的回答道。
“杀!杀了?”周国栋提高了音量,失态问道:“你为什么要杀了他们!”
原本没人注意这里,但周国栋的大嗓门太大,把很多人的视线都吸引过来。
庄天赐微微低下头,他长得好看,稍微一缓和表情就显得很无辜,“因为他们想害我,我属于正当防卫。”
大帅哥又有什么错呢,当然是他说什么就信什么了。
女生们在心里想到,不少男生将视线从庄天赐脸上移开,疯狂给自己洗脑:不不不,他们是直男、是直男。
周国栋直面了美颜暴击,声音一滞,过了片刻才又找回底气,“他们为什么想害你?霍明远带着一个自闭的女朋友,怎么可能有心思害人呢。”
“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。”庄天赐回道:“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,是他们主动找的我,而不是我主动去找的他们。”
对对对,看到当时那一幕的众人齐齐点头。
如果庄天赐想害他们,绝对不会等到他们来找自己啊,毕竟谁知道霍明远会去主动找他呢。
周国栋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却发现好像没什么好说的,“他们尸体呢?”
“变成骨灰了吧。”
“你......做的挺绝啊。”
“没办法,毕竟我当时挺慌的,防卫过当。”
周国栋抽了抽嘴角,“行吧,算了,死就死了吧。”
要是末世前,还能什么量刑处理,现在反正也找不到警察了,庄天赐想干什么谁都拦不了。
看其他人的意思,甚至也没有要道德上谴责一下。
难道长得好看真的能为所欲为吗?
答案是当然的了,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长得好看就是一张免死金牌。
不过也有人觉得气愤。
就比如季浩,他们和霍明远在便利店一起待了好久。
两人和他们相处的不错,他们一死,季浩顿时就有种兔死狐悲的悲壮感。
在看到众人都没什么反应后,他不可置信的开口质问,“你们难道就不觉得他残忍吗?霍明远为什么要害他,明明是之前发生冲突,庄天赐想报复找到说辞啊!”
大家又看向季浩,知道有热闹看了。
“庄天赐今天敢为了一点不顺心杀人,明天就能杀咱们啊!你们难道就不害怕吗?”
“我觉得还好,庄哥对我挺好的。”韩宏光摇摇头,“如果不是他,我早就被困在宿舍楼活活饿死了。”
众人点头,虽然庄天赐是可怕了点,但他处理的都是和他唱反调的人,对待愿意听他话的,还是挺好的。
能留下来的人,都是性子软,不爱挑事的,季浩见众人没反应,最后骂了一句,“你们真是没救了!”就讪讪坐下。
气到要死,不发泄一下,他不甘心。
尤其当他看向边梦的时候,对方正偷偷的打量着庄天赐。
“你踏马看什么!”季浩挥手就打了边梦一巴掌。
“啊!”边梦惨叫一声,捂住自己火辣辣的脸颊。
曾经骄纵的小公主在这一个月里,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事情,如今已经被完全磨平了棱角。
她低垂着头,眼泪滑落,却不敢出声哭泣,生怕招致下一次的打骂。
不远处,一双冰冷的眼睛看着季浩,眼里涌动出无限的杀意。
邬静低头,从口袋里拿出那把军用匕首,匕首被握了很久,刀柄都是温热的。
她想,她还活着,就是为了拯救像她一样的女人。
庄天赐压根就没把季浩的话放在心上,还没等坐下,几个跟他稍熟一点的人就围了上来,像是两眼被蒙蔽了一样,对毫发无伤的庄天赐嘘寒问暖。
谷文翰气愤道:“我就知道,庄哥,那两个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。”
“对啊对啊,他那个女朋友一直低着头,肯定是被强迫的。”
“我一看到那个霍明远,我就知道他是个斯文败类。”
“斯文败类是什么?”庄天赐看向周凯。
“不是吧庄哥,你连这个都不知道?”周凯诧异道:“你平时不上网吗?”
庄天赐平静的看着他。
周凯自动认怂,“我错了,斯文败类就是那种表面看着是个好人,实际上是个坏人的家伙。”
“嗯,好像很符合。”庄天赐颔首,随后看向谷文翰,“你那里还有几本末世的小说?”
“啊?”谷文翰一愣,“我那就一本实体书,还是作者自己斥资印刷的,末世的小说都是电子版的多,我那有好多盗版末世小说。”
“嗯,给我。”庄天赐伸出手。
“给......可我手机早没电了啊。”谷文翰确实带着手机,尽管它已经完全不能用了,但这也是他好几个月打工攒钱买的,才用了半年不到,太可惜了,就没舍得扔。
“我给你充电。”庄天赐接过手机后,手机自动出现了电池充电的提醒。
周凯心动极了,“那个庄哥啊......其实我这也有那什么......”
“拿来吧。”庄天赐也不在意自己被当成充电宝。
一般只要他们平时是听话的,一些小的需求他都可以满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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